何東中學學生會會章
- 一、 名稱:
- 中文: 何東中學學生會
- 英文: Hotung Secondary School Student Union
- 簡稱為: H.S.S.S.U.
- 二、 目的:
- (1) 加強同學與學校的聯繫 ;
- (2) 為同學反映意見 ;
- (3) 增加同學對學校的歸屬感 ;
- (4) 為同學提供福利 ;
- (5) 策劃課外活動 ;
- (6) 與其他學校保持聯繫 ;
- (7) 加強同學的公民意識。
- 三、 法定語文:
- 中文及/或英文
- 四、 會址:
- 香港銅鑼灣嘉寧徑一號
- 五、 顧問:
- ( 1 ) 校長為名譽顧問,而顧問老師則由校長委任 ;
- ( 2 ) 校長可對幹事會的決議行使否決權。
- 六、 會員義務及權利:
- ( 1 ) 義務 –
- 遵守學生會會章 ;
- 支持、協助及推行本會會務 ;
- 準時繳交會費。
- ( 2 ) 權利 –
- 自由參與學生會所舉辦的活動 ;
- 享有學生會所提供的福利 ;
- 享有選舉及被選為班代表的權利 ;
- ( 全校同學可投票選舉學生會幹 事,而學生會幹事必需為中四或以上的 同學。 )
- ( 3 ) 會費 –
- 凡正在本校就讀的學生,均自動成為會 員, 每學年需繳交會費三十元,本會基金均 用作本會宗旨,支付經常性開支,以改 善學生福利。
- 七、組織 :
- ( 1 ) 學生會會員大會為最高權力機構 ;
- ( 2 ) 學生會幹事會的結構如下 :
主席
副主席
文書(兩位)
司庫
康樂活動統籌員
公關
學生福利員
編輯
美術(兩位)
- ( 3 ) 所有職位均需中四或以上同學擔任。
- 八、選舉:
- ( 1 ) 選舉日期 – 每年的九月上旬進行籌備工作,九月下旬 進行選舉,十月下旬前正式上任。確實日期由幹事會議決。
- ( 2 ) 選舉規則 – 組閣競選。全校會員均有投票權,全校會員 中一至中六各一票。
- ( 3 ) 若只得一隊內閣參選,該隊便自動當選。
- ( 4 ) 如會員未能組閣參選,當屆幹事會徵詢校長及顧問老師 後,委派同學擔任下屆幹事。
- 九、會員大會:
- ( 1 ) 每年舉行一次會員大會。
- ( 2 ) 法定人數為四十人。
- 十、幹事會會議:
- ( 1 ) 會議時必須有二分之一的幹事出席會議,否則會議取 消。
- ( 2 ) 議案通過必須有半數以上出席的幹事贊成,主席沒有 表決權,但當贊成與反對的票數相等時,主席可投決 定性的一票。
- ( 3 ) 如開會時主席缺席,由副主席主持大會。會議紀錄由 主席或副主席簽名。
- ( 4 ) 幹事如不能出席會議,須向主席解釋。
- 十一、財政:
- ( 1 ) 學生會的財政支出須按學校課外活動組的指引處理。
- ( 2 ) 每個財政年度完結時,本會經費之盈餘將移至下年度 學生會作儲備金之用。
- 十二、 辭職及處分:
- ( 1 ) 辭職的幹事必須親自向會長作出解釋及申請,再 經幹事會商討處理方法。
- ( 2 ) 幹事會成員之處分 – 如有幹事觸犯下列事項,將有可能接受處分:
-
( I ) 多次缺席而事後無合理解釋; -
( II ) 不依會章辦事,影響本會之工作進度或破壞本 會之聲譽; -
( III )嚴重違反校規。 - ( 3 ) 凡有幹事觸犯以上任何事項,幹事會將會成立專案小 組對有關事宜作出調查。
- ( 4 ) 替補辭職的幹事空缺人選,如獲三份之二以上的幹事 贊成,可經幹事會推薦加入新幹事。
- 十三、 不信任投票:
- ( 1 ) 如有下列情況,整個幹事會將有可能被撤換:
-
( I ) 幹事會嚴重失職,不依會章辦事或破壞本會 聲譽; -
( II ) 嚴重違反校規或破壞校譽; -
( III ) 有五分二或以上之會員作出聯署投訴。 - ( 2 ) 一旦出現以上之情況,校長會同顧問老師須因應情況 委任一臨時幹事會,對有關事宜進行調查。於調查期 間,被調查之幹事會之權力及財政將被凍結,而一切 會務則會由臨時幹事會代行處理。
- ( 3 ) 調查過後,臨時幹事會須會同校方盡快召開非常會員 大會,公布事情始末;並舉行全民投票。
- ( 4 ) 若不信任投票票數達出席人數三份之二或以上時,該 幹事會將立即被設換,而有關之會務繼續由臨時幹事 會代為處理,而該幹事會須於合理時間內會同校方籌 備並舉行全民普選,選出新幹事會,而幹事會之權力 及財政亦將於同時經臨時幹事會移交至新幹事會。
- ( 5 ) 若不信任票未達出席人數三份之二時,幹事會便可以 復職,臨時幹事會亦須交回有關權力及財政事宜。
- 十四、 其他:
- ( 1 ) 會章修訂 –
- 會章修訂草案則須幹事會半數以上的幹 事同意,再經會員大會通過方能生效。
- ( 2 ) 學生會解散 –
- 如要解散學生會,須獲得三份之二或 以上會員同意,經校方批准,始能作 實;本會餘下的資產將贈給校方作為 學生福利費。